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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志願服務紀錄冊應於每月1-10日前提出申請,逾期者請於
次月再行提出。

二、應備文件如下:
(一)一吋照片2張(請記得是"一吋"唷!)。
(二)志工基礎與教育類特殊訓練研習證書影本各乙份。
(三)訓練課程表影本各乙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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